环保部6日通报了3月4日发生的兰州市自来水异味事件,系一起因企业违规开闸泄水排沙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事件,肇事企业为青海省民和县金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甘肃青海交界的湟水河干流上。
经兰州市环保部门评估,事件产生应急处置费用94.922万元,未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未对生态环境造成长期影响,对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事件分级的规定,此次事件属于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2015年3月4日,环保部接到甘肃省环保厅报告,称兰州市部分市民反映自来水出现异味。经应急处置,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自来水厂取水和出水的异味明显减轻,取水口水质109项指标监测结果均达标。
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民和县政府对肇事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肇事企业已被青海省民和县环保局处以10万元罚款,企业法人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被处行政拘留10日。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