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昨日,北京首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状递交到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自此,北京也拉开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大幕。
据环保公益组织自然之友介绍,本起环境公益诉讼是由于北京都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九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没有办理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将建筑垃圾等倾倒至昌平区东小口镇都市芳园小区内的湖泊湿地里。对此,自然之友对上述两公司的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其立即停止在北京市昌平区都市芳园小区湖泊的施工作业,不得继续破坏原有生态,并且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950万元。
据悉,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的都市芳园小区有一个总面积约200亩的湖泊湿地,这片湿地是小区及周边地区的天然“绿肺”,并且承担着雨水蓄集和排出的作用,对防洪排涝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自去年10月起,上述两公司将来路不明的建筑垃圾和建筑开槽土等倾倒入湖。
至今,倾倒建筑垃圾等填湖行为仍在进行,原有湖泊区域3/4以上的面积被渣土填满。实际上,去年昌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曾向上述公司下达过责令改正通知书,但这并没有对它们形成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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