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广州日报讯 (记者彭筱璐)为鼓励更多的各类型业主和投资者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加强东莞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应用推广,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昨日,市发改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鼓励个人和企业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享受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自家光伏发电也可补助
据悉,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25万元/兆瓦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居民社区等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补助时间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的次月起的连续5年。
值得关注的是,个人也可以申请补助。市发改局资源环境和能源科负责人文浩泉透露,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连续5年,将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补助。
据了解,目前市发改局已经收到几十户自建房业主的申请。据悉,根据现有的补贴政策,六年后即可收回建设成本。
直接向供电局申报登记
如何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据悉,项目实施前,企业投资需向市发改局申请备案,居民家庭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直接向供电局申报登记。
项目建设完毕经供电部门验收并网后,项目申请单位向市发改局提出补助申请。项目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将补助项目资金直接拨付有关单位(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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