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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严管发电企业污染排放 环保部门驻厂督查
发布时间:2014/8/13 16:21:48   作者:佚名   点击:

   为落实《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做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控制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陕西省环保厅日前决定,对全省30万千瓦以上电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驻厂督查。

  据了解,驻厂督查的时间集中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主要任务包括督促企业落实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监督企业落实燃煤煤质管理要求,监督企业采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等。一旦发现企业有污染治理设施停运、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行为,驻厂人员将及时上报并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陕西省环保厅还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认真总结驻厂督查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构建网格化环境管理体系,对涉气重点企业实施精细化监督管理。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网格化管理方案,定人、定岗、定责,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模式,确保环境监管工作全覆盖、无遗漏,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肖颖 普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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