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不应急,再次警醒人们,防霾治霾远非一部预案就可以应付,还需清晰界定各区域、各部门、各生产单位的责任,理顺执法渠道,严格高效执法。
若不是这场六级重度雾霾的袭击,《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到底有多脆弱,恐怕无人知晓。据报道,进入供暖季一周后,沈阳市迎来持续的空气严重污染。然而,一级预警发布数小时后,建筑工地却顶着停工禁令继续施工、环保局官网瘫痪近2小时、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启动一级响应竟不知情……政府应急预案为何不应急,这是很多人的疑问。
现实有多荒诞,网络就有多喧嚣。被重度雾霾笼罩的沈阳街头,万物皆隐;社交媒体上,那张“天空飘来饺子馆”的图片被网友们一遍遍刷屏。雾霾已不陌生,这几年“防霾治霾”早已成了很多地方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应急响应机制也不新鲜,突发事件发生时,发布应急预案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而对于很多城市的市民来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也再熟悉不过。可偏偏是在沈阳,应急预案“梗阻”的程度让人大跌眼镜。
沈阳遭遇的这一场重度雾霾,与供暖有关。查阅这几年沈阳供暖初期的空气质量情况,都能发现PM2.5指数“爆表”的报道。也就是说,每年的供暖初始,都应是沈阳防霾的重要时间节点,在这个时候,政府部门尤其要保持警惕,时刻准备防霾治霾。
当然,也不能说政府对防霾治霾不重视。据报道,就在这一轮雾霾来袭之前的10月23日,辽宁省召开了全省抗霾秋冬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如果出现雾霾时应急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造成空气质量恶化,将严厉追责。如今,一场六级重度雾霾让沈阳市颜面尽失,《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到底有着怎样的价值,颇需重新掂量。
《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是2014年1月6日发布的,按理说,经过近两年的实施运作,这项应急预案应该日趋成熟完善,具备执行力和生命力。但事实上,在这一场重度雾霾面前,该预案竟威力全无,形同一纸空文。应急预案不应急,酿成了一场“事故”,再次警醒人们,防霾治霾远非一部预案就可以应付,还需清晰界定各区域、各部门、各生产单位的责任,理顺执法渠道,严格高效执法。否则,应急预案也只是一张纸面通知,于防霾治霾无任何实质意义。
可以预见,沈阳的这场“应急失灵事故”应该不会轻易画上句号。舆论的嬉笑怒骂、公众情绪的宣泄,一定程度上可以倒逼相关职能部门调查预案梗阻的症结。更重要的是,联系之前“辽宁省召开全省抗霾秋冬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相关内容,人们更想知道这场事故中的相关负责人如何被追责。这从《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规定中组织机构的设置来看,并不模糊。某种程度上,追责是否较真,直接关系到防霾治霾能否真正有效地动起来,对此,公众期待并监督着。
相关报道见A26版□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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