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电改下,一向靠补贴生存的可再生能源将迎来新的机遇。
日前发布的6个电改配套文件中,再提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还提出建立清洁能源优先发电制度。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解读称,未来将编制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结合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
从事光伏行业的晋能清洁能源公司总经理杨立友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新的电改对可再生能源的机会不仅体现在全额收购和优先发电,新能源企业可以进入发电端、输配电、售电侧投资创造了新的机会。
多政策促进新能源消纳
新能源消纳是一直以来困扰行业发展的难题,多年以来“弃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国家能源局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风电上网电量9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7%,但弃风电量达17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1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15.2%,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
快速发展的光伏发电也开始出现弃光。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全国累计光伏发电量190亿千瓦时,弃光电量约18亿千瓦时。弃光电量较高的甘肃和新疆,也是风电装机量大的地区,弃光和弃风出现重合。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分析,弃光主要是因为开发布局不合理、当地电力消纳能力不足、电网建设延迟、外送输电通道容量有限等。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此前预测,今年全年弃风率可能会达到20%,造成200亿~300亿度的电量损失。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称将从四个方面促进新能源消纳。
首先,《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优先发电制度。优先安排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发电,优先发电容量通过充分安排发电量计划并严格执行予以保障”。
其次,《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形成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市场机制。规划内的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优先发电合同可转让,鼓励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积极开展跨省跨区辅助服务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三是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管理,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自备电厂发电。
四是在售电侧改革中促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允许拥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源的用户和企业可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
新能源入市准备不足
新能源司解释,未来将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的有关要求,编制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通过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结合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
新能源司还表示,《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将明确保障原则、保障范围和对可再生能源限发电量的补偿机制,通过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优先上网。
不过一位风电服务行业人士对记者称,风电企业在目前形势下进入市场交易难度较大,如果考虑未来补贴不断下调,风电企业将需要时间承受,文件中提出的优先发电需要看落实和执行情况,目前还无法判断。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也称,“单纯通过行政手段或市场机制都无法根本解决新能源并网消纳问题。”新能源司将在存在新能源限电的地区,通过发电计划方式优先安排一部分新能源保障性发电量,保障新能源项目合理收益的基本利用小时数。超出保障性范围的新能源发电量鼓励参于市场交易,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保障优先上网。
上述风电行业行业人士称,风电成本在不断下降,但从目前成本看,与煤电差距还是很大,通过市场交易参与竞争的能力有限,而且如果没有新的机制保证,用户也不会为高价的新能源埋单。
杨立友分析,新能源未来肯定会持续下降直至无补贴,企业要通过技术进步适应市场形势。
此外,杨立友说,电改给新能源创造了新的机会,从发电端到输配电,再到售电侧,新能源可以进入全产业链,可以为终端用户提供多种能源管理服务。
不过谈及电力市场建设期,本报记者接触的多名业内人士对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都存在疑虑,认为长期看新能源要走出补贴模式,其它能源品类的环境成本要体现在价格上,但以当前的成本对比,新能源入市的准备显然不够,无法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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