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3日讯 记者胡建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在采取停限供措施,特别是可能影响居民用气时,须提前告知用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通知要求,供气企业和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制订完善不同供应水平下的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到用户的减停供次序,始终坚持民生第一的保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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